體育室器材借用規定
器材室-器材借用規定
體育運動器材室課外時間運動器材借用規定
上午:9點45分~11點45分止。
下午:3點~5點止。
晚間:6點~9點30分止。
- 借用證件:請出示本人學生證使用。
- 場地器材借用細則:
- 遇場地上課時,該項運動器材不外借。
- 器材若有損壞或遺失,得賠償相同廠牌之器材。
- 一張學生證最多借用二支球拍,其他外借用品數量以此類推。
- 羽球拍、網球拍、桌球拍等用具外借時間最長為三天(不含假日與國定假日)。
- 球類及其他項目器材皆須當天歸還。
- 遇週休二日,本器材室不開放。
- 教職員工外借時間最長一個月。
- 逾期一天罰繳新台幣20元整,以此類推罰款最高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0元整。
- 壘球、撞球用具,課外不予借用。
- 碼表及皮尺皆為上課用具,如需借用需有活動申請表,通過核可方准借用,否則不予借用。
- 借用器材歸退及逾期,請自行上網進入學生資料管理系統查詢,若有任何問題請即時向器材室反映,為維護自身借用之權利,請隨時使用該系統查詢,謝謝各位同學配合。
- 本辦法經體育室室務會議通過,呈校長核准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