體育室器材借用規定

器材室-器材借用規定

 

體育運動器材室課外時間運動器材借用規定

  • 課外借用時間:週一至週五(國定假日除外)

上午:9點45分~11點45分止。

下午:3點~5點止。

晚間:6點~9點30分止。

  • 借用證件:請出示本人學生證使用。
  • 場地器材借用細則:
  1. 遇場地上課時,該項運動器材不外借。
  2. 器材若有損壞或遺失,得賠償相同廠牌之器材。
  3. 一張學生證最多借用二支球拍,其他外借用品數量以此類推。
  4. 羽球拍、網球拍、桌球拍等用具外借時間最長為三天(不含假日與國定假日)。
  5. 球類及其他項目器材皆須當天歸還。
  6. 遇週休二日,本器材室不開放。
  7. 教職員工外借時間最長一個月。
  8. 逾期一天罰繳新台幣20元整,以此類推罰款最高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0元整。
  9. 壘球、撞球用具,課外不予借用。
  10. 碼表及皮尺皆為上課用具,如需借用需有活動申請表,通過核可方准借用,否則不予借用。
  11. 借用器材歸退及逾期,請自行上網進入學生資料管理系統查詢,若有任何問題請即時向器材室反映,為維護自身借用之權利,請隨時使用該系統查詢,謝謝各位同學配合。
  12. 本辦法經體育室室務會議通過,呈校長核准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