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體育教學
◎四技 體育課程:一年級為基礎體育,必修(0學分2學期);二年級生涯運動,必修(0學分2學期);三、四年級運動與健康為選修(2學分2學期)。
◎五專 體育課程:一、二年級(1學分2學期)、三年級(0學分2學期),以上均為必修基礎體育;四年級為生涯運動,必修(0學分2學期);五年級則為運動與健康,選修(2學分2學期)。 ◎調查不適一般體育課程學生,成立適應體育班。
二、教師進修及學術研究
◎鼓勵教師升等、進修等投入學術研究。 ◎訂定體育教師參加研習活動辦法。 ◎鼓勵教師論文寫作及著作。 ◎發行「國立臺中科大體育學刊」及「運動文學」。